6月1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办法》第六条对垂钓总量作了相关规定。“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1尾(只),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禁止收购、销售钓获物及其制品。”《办法》旨在规范管理铜仁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行为,进一步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水生态环境。记者:申逸恺编辑:高正燕二审:申逸恺值班编委:黄烨总值班:郝从健
(原标题:钓鱼人注意!钓鱼有新规!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