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张某是中牟县雁鸣湖镇的一名村民,9月28日,其悠闲地坐在自家鱼塘边钓鱼。但是还没等鱼上钩,几名法院的执行干警就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
2014年1月,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但是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索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2015年10月,张某因此成为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后来,张某归还了李某一半欠款后,就再也不出现了。无奈之下,李某于2016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王锡华接到案件后,经过网上查控,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张某任何财产,手机号也已经成了空号,多次到其家中,张某不是外出打工就是去向不明。
9月28日,当得知张某正在钓鱼的消息,王锡华立即带领两名法警前往现场,当场找到了张某。经调查,张某所在的鱼塘就是其本人经营的,而且他还在一家农家乐餐厅做厨师,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
对这种恶意赖账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批评教育,张某知道了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其家人把余款15000元送到了中牟县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