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 通讯员 范丽玥)2017年5月6日下午,在嘉明办事处坡苏许村运河附近,一男子段某带儿子到该处钓鱼,儿子在运河旁玩耍不慎掉入水中,段某随后跳入水中打捞孩子,但体力严重不支,在水中挣扎,此时,附近村民立刻报警。
当日18时许,开发区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接到聊城市公安局110指令称,在嘉明办事处坡苏许村运河与南水北调交界处,有人员溺水。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正在值班的教导员冯继达带领队员立即出发,迅速到达现场。此时段某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在水中挣扎,生命危在旦夕。冯继达在危急关头,没有丝毫犹豫,立即脱掉警服上衣,奋不顾身跳入四米多的水库中,迅速游到段某身边,把唯一的一根绳子紧紧地系在段某身上,一手扶住他的头,一手托住他的腰,奋力往岸边游去。
因段某身材较胖,为救援工作增加了难度,冯继达用尽全身力气,在水中游了二十多米,最终将他慢慢托举上岸边。此时冯继达同志已胳膊酸麻,浑身无力,但他克服身体不适,又一次跳入水中,与相继赶来的119消防官兵和嘉明派出所民警共同打捞溺水儿童。
在场群里连连竖起大拇指称赞,还有群众送上干净衣物。冯继达谢过村民,与村干部一起到北城小段村溺水孩子家中做家属的工作,稳定家人情绪。他不顾生命危险,勇救落水者的事迹,倡导了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践行了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警察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