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三湘风纪网获悉,株洲县纪委近日通报了渌口派出所副所长曾利军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并按照省纪委“一案三查”的要求,追究渌口派出所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4年12月31日下午,株洲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副所长曾利军,工作时间在仙井乡辖区内的株洲县晓岭生态园钓鱼,被市、县纪委暗访组暗访时查获。经调查核实后,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免去曾利军副所长的职务、禁闭七天,全局通报批评,并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该行为发生在全省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期间,渌口派出所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严肃“四风”的规定,未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两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文件精神,该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存在不足。为此,对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进行诫勉谈话,两人作出深刻检讨,并责成渌口派出所写出书面检查。
(原标题:株洲县一副所长工作时间在生态园钓鱼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