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起草时,先定名为“剩余浮力的当今思考”,等文章写完了,觉得还是换个名比较好。因为,自打“剩余浮力”这词儿问世以来,“理论界”好象就从没消停过,围绕它所引起的争论此起彼伏,没完没了。这几年,报刊媒体或网络如果闷了,拿它出来磕打磕打,准能热闹一阵,披挂上阵的各路好手随时踊跃。在池钓理论上,“剩余浮力”问题,恐怕算得上“争议之最”了。但议来议去却还是结论渺茫,甚至越议越悬!致使有些实战派钓友对它失了兴致,或干脆判个子虚乌有、故弄玄虚的罪名,枪毙了………所以,题目兴许关乎俺这破文章的命运,弄不好内容会被题目牵连冷遇,冤!
尽管“剩余浮力”招牌不太讨人喜欢,然而有人却认为:浮标调来调去还真离不开“剩余浮力”,您信吗?
最近无事,翻出03年第8期旧[垂钓]看,台湾李嘉亮先生写的“一拖一触狙罗非”,记得曾是我非常欣赏的一篇好文章!切身经验、具体详实、堪称经典。但今再品李先生有关软硬尾浮标调法区别方面的一段叙述,却恍添了些“美玉微瑕”的感觉......
文中说:硬尾标调“一拖一触”与软尾标方法不同,因硬标尾本身没有浮力,所以必须提前预调出少量标体......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李先生认为:硬标尾之所以能像大家看到的那样立在水上,是由于标尾与水面接触处的附着力(表面张力)及风线牵制等在起决定作用!否则硬尾标调过漂身就将“随意平衡”,或“应该”下沉。 此说法,有违客观常识,俺只能表示异议了!
铁船的水上部分(包括乘客和金属桅杆等),之所以能浮在水上而不随意平衡或下沉,是因入水船体所受浮力已经平衡掉了整船的所有重力(包括乘客),就“船-水-地球”这个平衡系统而言,水上部分的重力已不会二次体现!否则,倒霉的乘客们恐怕就有被“随意平衡”入水的危险了。
硬尾标原理相同!随意平衡现象另有其因!一般以整标浮力过小不足以克服表面张力(尤其冬季低温)影响情况居多(还有漆层亲水性等),小号软尾标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继年初对“剩余浮力”的又一轮大讨论之后,05年6月和9月两期[垂钓]上,刊发了北京胡先生具有总结性的文章。就软硬尾浮标信号差异问题,进行了水上标尾动态入水过程中“可转换浮力”方面详细的论证甚至强调。似认为:硬标尾在水面以上时具有下压的重力,一旦被拉入水,在“失去”重力的同时又增加了排水浮力;而软尾标水面以上部分基本没有重力,入水后能体现“额外”浮力。
因胡先生的文章写得十分具体,又有图例分析,为此,我倒很费了一番脑筋反思推敲……胡先生最终在运用规律方面的认识,写得比较客观;但这“可转换浮力”论点本身,首先背离了浮标整体意识!又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标尾局部,这就如同坐在船上单独掂量失重乘客的体重(平衡系统配重之一)一样,宏观方向走偏!因此所阐述出的观点必然有违基本重浮力平衡原理。试问1:不论软标尾硬标尾,在水上或是水下,它们还有“重力”吗?试问2:假如依君所述:硬标尾在水上时具有重力,入水后(除排水增量外)则失了重力,重力到哪去了?被水吸收了吗?
在下感觉,剩余浮力问题,长期以来之所以观点难一,久争不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剩余浮力的定义!最早大师们创出“剩余浮力”这个新名词儿时,意义所指是一支浮标的先天固有承载力,也就是大家习惯所称的浮标“浮力”。后来,“调目剩余浮力”和所谓“钓目剩余浮力”等引申概念相继产生!大家想一想:一个“剩余浮力”名词儿,同时可指三个不同概念,若在一篇文章中交相出现,而又不予具体前置说明的情况下,能幸免不晕的读者有几个?
第二方面:后来引申出的,经无数钓友体会至今的“调钓剩余浮力”概念,实际上具有静态和动态双重内容,而以往则把它们混为一谈!造成公说公有理,婆死活不能认!因为俩人说的不是一码事!
一、静态剩余浮力
有人说,钓鱼人运用的不是阿基米德浮力定理,这话肯定有人反对……
1、剩余浮力最初的造词“定义”
把铅皮直接裹在标脚上直至标尾平水即将下沉,忽略铅皮体积的排水浮力不提,则铅皮的重量即可称作这支浮标的“承载力”,其大小=全浮力-浮标自重。
也许有人怀疑,承载力是不是浮力呢?当然是喽!任何比重轻于水的“浮体”都具有水上或水中承载力。就像轮船的承载力是水的浮力作用结果一样,浮标的承载力也是水对浮标所产生的浮力、除平衡本身重力之外的“剩余量”。
如果我没领会错的话,大师们最初创造“剩余浮力”这个新名词时,其意义就是指浮标的“承载力”。其实说白了,它无非是钓鱼人平时挂嘴边上的浮标“浮力”而已。如“5号标比1号标浮力大”,谁都明白说的是什么。这“粗线条”的日常习惯用语,虽然有点不太符合科学定义,但长期以来大家约定俗成,倒也相安无事,况社会上也统统是这个叫法……
相反,假如有人平时说话改成这样:“5号标比1号标剩余浮力大”,或“两支标没入水之前,就有不同的剩余浮力”,我看多数人要晕!尤其是那些爱较真的知识形钓友或专家们,免不了会问:按阿氏定律来说,浮力,是水给浮标的,浸入多少获得多少。没下水,何来剩余?
承载力,属浮标本身因材质密度、体积及做工不同的先天能力表述词,且与浮力概念不相矛盾,即可用来表示一支浮标的总承载量大小,如:“这只标的承载力比那支标大1克”;又可泛指浮标的承载能力,如:“中空标比实体标承载力大”等。
在“调钓剩余浮力”概念已逐渐被大家认识、运用的今天,若仍按大师意图,非把浮标的固有水中承载力强称“剩余浮力”,解释起来会相当矛盾!况一词多用,尤其不妥!我看不如还“浮力”或“承载力”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