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重庆市钓鱼协会
重庆市万州区金菜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钓鱼协会
三、赞助单位:重庆市万州区金菜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2014年4月27日
五、比赛地点:万州区高粱镇葵花钓场。
六、比赛项目:
1、3.6米手竿70分钟钓对象鱼(鲫鱼、鲤鱼)2场;
2、4.5米手竿70分钟钓混合鱼(除花白鲢以外所有鱼种)2场;
七、比赛规则:
1、比赛场地于比赛当天封闭。在封闭期内若发现选手在赛池内调漂、试钓,则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参赛选手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3、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选手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批准。
4、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禁用虫饵、活饵、拉拉糊、蘸麻团,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钓钩以外挂饵料垂钓,否则视为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参赛选手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参赛选手不得围观。
6、手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使用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抛投用剩饵料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选手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违反以上规定一条者视为违规行为。
8、手竿钓鲫鱼比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5cm),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5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至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9、参赛选手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参赛选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3、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参赛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参赛选手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届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第1名:10000元(奖杯、证书)
第2名:3000元(奖杯、证书)
第3名:2000元(奖杯、证书)
第4名:1000元(证书)
第5名: 800元(证书)
第6名:600元(证书)
第7-9名:400元(证书) 第10-16名:200元(证书)
明年第二届“金菜篮杯” 钓鱼精英邀请赛将采取PK赛制,本次比赛前八将作为种子选手直接进入明年第二届“金菜篮杯” 钓鱼精英邀请赛32强。
九、 报名与报到:
参赛者于2014年4月25号下午5点前(电话)按下列联系人进行报名和缴纳报名费200元,组委会给参赛选手提供比赛当日午饭和矿泉水。(住宿自理)
本次比赛报名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报名联系人:曹晖
开户行: 农业银行万州分行营业部
卡号:6228480478008946277.。
联系电话13896993003(收到报名费后短信确认)
参赛选手请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在赛场报到注册,2014年4月27日上午7:30准时在赛场点名抽签。
十、 本次比赛将采用国家赛事计分系统,请参赛选手参赛时带上国家赛事记分卡。没有的4月26日下午可现场办理。办理时请带好身份证及押金10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比赛限报136人
首届“金菜篮”杯钓鱼精英邀请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