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玉龙垂钓俱乐部 精钓坊钓具公司
支持单位: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频道 黑龙江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婴木婴野公司 窝饵特渔具公司 龙之湾渔具公司
玉龙钓具 忠岭钓具公司
纪律监察及仲裁委员会:王锦超 及各地区代表队领队
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高新
副总裁判长:语录
成统裁判:璐璐
后勤保障:谢志刚
竞赛日期:2014年5月17日-5月18日
竞赛地点:哈尔滨晓伟钓场
参赛人员及报名:全国竞技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10日(以交报名费为准)
报名费:400元/人,参赛名额限定160人。联系人:莹莹15046695004
比赛项目:
1、32强排位资格赛(5月17日一天四场):
两场3.6m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
两场4.5m手竿钓混合重量赛
2、Pk决赛(5月18日)(3.6m手竿钓对象鱼一对一PK赛):
32强PK赛、16强PK赛、8强PK赛、4强双败淘汰赛
冠亚军PK赛、竞赛办法:
第一赛段:32强排位资格赛
比赛第一天(5月17日),参赛运动员按抽签结果分别在对象鱼池与混合鱼池各进行一天四场的分区计分赛,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筛选出总积分排名前32名运动员进行第二阶段的活动。
32强排位资格赛启用两个鱼池,对象鱼池与混合鱼池各一个,共8个区。
第二赛段:PK决赛
比赛第二天(5月25日)上午,首先进行32强组对排位。入围32强的运动员按资格赛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本场PK赛对阵运动员,被挑选为对手的运动员无权再选择对手。
第一轮进行32强PK赛。16组运动员依次进入PK钓区, 钓位由该组两名运动员掷币选择;32强PK赛每场比赛分两节,每节20分钟,两节总尾数多者胜出。如尾数相同,则比赛运动员掷币选位进入加时赛,加时赛10分钟内领先两尾(含两尾)者胜出;加时赛满10分钟(含10分钟)后,领先一尾者获胜。
32强PK赛胜出的十六人,进入16强PK赛,其他十六人并列本站第十七名。
第二轮进行16强PK赛。赛制同上。16强PK赛胜出的八人,进入8强PK赛。其他八人并列本站第九名。
第三轮8强PK赛。赛制同上。8强PK赛胜出的四人,进入4强双败淘汰赛,其他四人并列本站第五名。
4强双败淘汰赛。4强运动员依据积分赛成绩选择各自对手,然后依次一对一进行比赛,比赛采用“双败淘汰制”:四人分两组进行PK,然后由每组胜者结对、败者结对,进行下一场,累计输两场(双败)的运动员即被淘汰,获得两场比赛胜利的运动员进入冠亚军PK赛。“双败制”赛事编排规则:假设A/B/C/D四名运动员,第一场比赛对阵为A对B、C对D,如果A、C分别获得一场胜利,B、D各负一场,则第二场比赛对阵为A对C、B对D,如果A继续获胜,则A进入最后两强PK,B输给D,则B连败两场直接淘汰出局;第三场比赛,C对阵D,如C获胜,则C获得两场胜利进入最后两强PK,D输两场淘汰出局。4强双败淘汰赛每场比赛分上下两节,每节20分钟,第一节结束,组内两位运动员钓位互换进行下一节。两节比赛有效时间结束时,总尾数多者胜出;如尾数相同,则比赛运动员原钓位进入加时赛,加时赛10分钟内领先两尾(含两尾)者胜出;加时赛满10分钟(含10分钟)后,领先一尾者获胜。双负者进行争夺季军PK赛(3局2胜)。
冠亚军PK赛:冠亚军PK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5分钟。每局结束,两位运动员钓位互换进行下一局。若每局比赛有效时间结束时,总尾数多者胜出;如尾数相同,则双方掷币选位进入加时赛,加时赛10分钟内领先两分(含两分)者胜出;加时赛满10分钟(含10分钟)后,领先一分者获胜。先胜三局者为赛事冠军。
比赛全程选手自备鱼饵,不准使用活体、拉拉糊、果冻及刺激性、有毒有害添加剂。第二天PK赛进第一局,选手只能选用一团饵料垂钓,中途不准从新开饵或更换饵料,不准添加任何添加剂,否则直接判负。第一局比赛期间选手饵料不慎掉入水中,随即停止该选手继续抛竿,不准从新开饵,按当时成绩计算,
注:比赛期间,如遇极端天气或其他非可抗力因素干扰,赛事组委会有权重新调整比赛时长,比赛规则,或者决定比赛延期,比赛终止等应变措施。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杯、奖金15000元,4.5米钓竿(忠岭黑棍)
第二名:奖杯、奖金5000元,4.5米钓竿(忠岭黑棍)
第三名:奖杯、奖金2000元,3.6米钓竿(忠岭黑棍)
第四名:证书、奖金1000元,3.6米钓竿(忠岭黑棍)
并列第五名(四人次):证书、奖金800元,另加精美奖品
并列第九名(八人次):奖金600元,及奖品
并列第十七名(十六人次):奖金400元
资格排位赛单项奖(单场对象最多尾数奖、巾帼奖):排位资格赛中,对象鱼单场尾数最多奖一名(如遇尾数相同,取总积分靠前者获奖)和总积分靠前的女性运动员奖一名;分别获得玉龙孔雀羽浮漂一套幸运奖;17日比赛结束后现场随机抽取30名钓手,获得精美纪念品。奖品必须本人凭参赛证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价值约500元纪念品
比赛时间和程序:
比赛时间:2014年5月17日6:00时前到达比赛场地,领取参赛证和纪念品。
6:30时起佩戴好参赛证正式检录抽签
7:00时进行开幕式(选手必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由裁判员统一带领选手进入赛场。
7:30时正式比赛
7:00时未到比赛现场的取消比赛资格
2014年5月18日 请32强选手6:30时前到达比赛场地,裁判员讲解比赛规则
7:00时开始PK分组,未及时到场的自动失去主动选择权,开赛仍未到场的取消比赛资格,对阵方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期间有自动放弃或弃权的对阵方自动进入下一轮。15:00闭幕式及颁奖仪式。
比赛日中午组委会提供当日参赛运动员盒饭每人一份及饮用水,16强指定鱼护。
注: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频道将录制本次比赛专辑,为保证节目拍摄画面美观,展示我省竞技选手的良好素质。本此比赛所有运动员必须穿着干净整洁的钓鱼服、户外服或运动衣帽,不准带草帽、穿拖鞋、赤膊等,不准大声喧哗、说脏话。比赛期间听从裁判员指挥,不准随意走动;比赛期间除裁判长、本区裁判员、记分员及选手外禁止任何人进入比赛区域。
鱼情公告:
对象鱼池: 20-50克
测试可达时速 80尾
混合鱼池: 50-500克
测试可达时速 15公斤
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为准,并结合实际作如下要求:
1、比赛第一赛段的首场比赛都采取所有人大抽签的方式,确定各参赛运动员的第一轮钓位号,抽签时请运动员监督。为公平起见,第二场起采用撤大边后先给已抽大边运动员抽取的方式进行(大组中间无间距,每大组分两个小组,每小组只有一个大边)。
3、参赛运动员报名后,参赛资格不可更换。严禁冒名顶替和擅自调换钓位,否则取消参赛资格。钓具一律自备,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可使用备用竿,但不得两竿同时下水垂钓。
4、除运动员、裁判员、裁判长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赛场警戒线内,其余工作人员凭证进入赛场。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不得提起鱼护,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若钓手已入护,钓对象鱼应捡出鱼获;混养鱼池犯规将拿出最重一尾不计成绩),违者还将罚加3分。
6、比赛按规定进行换位,运动员每场比赛后,收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组统一换位,违者罚加3分。
7、所有剩余饵料、空饵料袋等垃圾不得抛入水中,必须放到垃圾箱内。违者罚加1分。
8、善待鱼类,文明垂钓,注意环保,限用一枚或两枚无倒刺钩,禁止使用连体钩、锚钩串钩等装置。一经发现罚加3分,并须改正合格后方可继续比赛。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9、不得有意锚鱼、刮鱼造成鱼获死伤。死鱼和严重挂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10、鱼竿长度不得超过标准长度3厘米,整个线组长度(含子线、鈎)不准超过竿长30厘米,限1-2个无倒刺钩,每场比赛裁判员必须检查运动员竿长、线长是否达标,以及渔护是否清理完毕;赛中随机抽查竿长,违规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改正,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11、钓上大鱼,应将其控制在自己钓位的正前方(以钓位左右两侧钓位分界线延长线为准);鱼太大时,允许溜到邻位,邻位运动员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主动提竿让出空位;但是运动员不能离开钓位,且大鱼越界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1分钟或超过3次视做违规一次,罚加3分。
12、比赛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串位、串饵、或请人代开饵。不准以手抛、器具和铅皮座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的任何部位不得粘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抛投饵料。违者罚加3分。
13、运动员不得传递饵料。禁止使用甩大鞭钓法,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14、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严禁提起鱼护,比赛结束后,未经裁判计量,严禁将鱼倒掉,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计量过程均由裁判监督执行,运动员需服从裁判指挥,违者罚加3分。
15、单场比赛结束后,严禁在比赛池钓位上调标、找底。违者加罚3分。
16、严禁向池中泼水、吐痰、扔剩余饵料、烟头、或其它东西,违者一经发现罚加1分。
17、非比赛时间内,钓位区域线组入水者罚加3分。
18、运动员竿架未对准标志线、抛过相邻钓位中间线、垂钓点离岸距离短于竿长者应立即改正。拒不改正者,罚加3分。
19、必须使用立漂垂钓,禁止在线组上配备浮标以外的可漂浮物,一经发现,罚加3分。
20、比赛中鱼获掉在护外应立即捡拾入护,鱼未入护抛投下一竿者,罚加3分。如果邻位运动员有捡鱼归己的行为,则视同串鱼行为,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Pk赛期间此次渔获不算另扣罚3尾。
21、赛中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和对讲机等),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禁止大声喧哗,互通信息;违者罚加3分。
22、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越位溜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23、对象鱼项目只计量鲫鱼和鲤鱼为有效鱼,混合鱼项目所有淡水鱼种均为有效鱼。在裁判员将鱼倒回池中以前运动员必须确认成绩,可以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运动员只能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一次,并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一旦鱼倒回池中,事后申诉一律无效。
24、有意作弊或毁窝干扰他人比赛,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藏鱼、串鱼,取消比赛资格。
25、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劳动。
26、中途运动员弃权时,不得滞留赛场。
27、本次比赛快乐垂钓频道全程录像,参赛运动员比赛过程中严禁在钓位上抽烟;经裁判提醒仍不主动改正的,取消比赛资格。
28、本站比赛将规定组成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职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29、因比赛部分场地过道狭小,为保证比赛换场秩序,所有运动员必须听到裁判长统一口令后再进行换位,请自觉服从指挥,严禁提前换位或逆行换位,否则视情节处以警告、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处罚;
30、本站比赛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本次比赛《秩序册》,赛事组委会视为所有参赛选手知晓本次比赛的《秩序册》,避免因疏忽而遭受不必要的处罚。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责任自负。
其它事宜:
1、比赛期间选手如接受媒体采访,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可以免费使用其接受采访时的肖像和影视资料。
2、本规程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