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鸟农庄杯”钓鱼比赛章程主办单位:江鸟农庄协办单位:高要金渡江鸟农庄钓鱼场一、比赛时间及安排2014年3月9日(星期日)
二、比赛地点:高要金渡江鸟农庄钓鱼场(1号综合池)
三、报名人数:50人。四、报名费用:运动员每人报名费 100 元(饮用水、中午围餐)。
五、赛事报名联系方式: 肇庆太平洋渔具店 李生电话:13556585678(名额10人)
肇庆恒盛渔具店 杨生电话:13929860926(名额10人)
肇庆盈锋钓具 何生电话:2761130 (名额10人)
主办方 江鸟电话:13822600930(名额20人)
温馨提示:截止报名时间:2014-3-7日晚24:00。请各位报名时在你所在的报名地点报名时即交报名费,以配合主办方的工作,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报名以收到报名费为准,报名费一经缴交不作退回,但其名额可以自由转让。开赛前三天,若尚未交费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巳报名的名额,由候补运动员替换,故务请报名人员周知并配合主办方的工作。
六、比赛项目:手杆3.6M综合鱼重量赛二场具体安排:9:00运动员报到 第一场抽签时间: 09:30 (过时不候)第一场比赛:10:00—12:00;综合鱼重量赛第1场,每场120分钟;食饭,休息:12:00—13:0013:00—13:20换位(第二场只需同区换位,不作大区对调)第二场比赛:13:30—15:30;综合鱼重量赛第2场,每场120分钟;除无鳞鱼属本次比赛的无效鱼外,其它一律鱼种均为有效鱼。
七、比赛规则:以《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为准,结合本次比赛的实际而制定,具体为:
(1)比赛当天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场后登记报到(运动员和钓具不能进入赛区, 不得在比赛池进行调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抽签后对号入位。(在裁判员未发鱼具下水指令前只许放钓具上钓位,渔具严禁下水)。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饵料、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注:本赛中严禁使用拉拉糊,米糊、米饭,麻团、果冻、粘颗粒。不得在比赛过程中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否则视为违规行为加3分。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运动员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违规者将会从该运动员的鱼护中取出最大的一条或二条(如违规时是双尾入护的)放回池中,并处以罚分)。注:如比赛信号吹响前,运动员的鱼巳在其抄网内并巳是搭在鱼护内的,此鱼则是计算在成绩范围内的。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在原钓位等候裁判员计算鱼获,听候总裁判长发令统一换位,不得擅自提前换位,如有违反直接加3分。
(5)比赛限用3.6米(第一场、第二场)手竿一支、(正负),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l至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禁止铅坠上挂饵料,以手抛打窝。(开赛前统一验杆及线组总长度)
(6)运动员的垂钓区域在钓位的正前方,垂钓点离钓位外边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7)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8)运动员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并立即作出通告,并取消该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的所有场次的成绩和后继的参赛资格,并在后阶段不作任何的成绩计分统计。
(9)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0)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没有警告,直接采取下列处罚: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加3分,第二次直接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八、安全责任:凡报名参加本赛事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加本赛事者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九、比赛计分排名办法:
(1)赛池按总人数分成2个赛区(A赛区和B赛区)。第一场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和钓位。第二场同区抽签定钓位。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注:第一场坐边位的运动员如第二场继续抽到边位,须重新抽签定钓位。
(2)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个赛区第1、2名分别获得该赛区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3)全场分区计分,按总成绩计分排定个人名次。即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次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比赛项目的总成绩分,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单场小分决胜,单场小分也相同的以总重量决胜,总重量也相同的以抽签决定排名。
(4)当出现0尾或0重量时,以该场比赛小区人数最多的区的人数为其在该场的积分。每区分别决出前五名出线。(每个小区的第一名为总成绩的第一或第二名,每个小区的第二名为总成绩的第三或第四名,每个小区的第三名为总成绩的第五或第六名,每个区的第四名为总成绩的第七或第八名,每个小区的第五名为总成绩的第九或第十名)。
本次比赛不设抽奖
十、奖项设置: 奖励个人总成绩前十名(当参赛人数有变化时,奖金将作浮动)
第一名:奖座+证书+现金 800 元
第二名:奖座+证书+现金 400 元
第三名:奖座+证书+现金 300 元
第四名:证书+现金200 元
第五名:证书+现金150 元
第六名:证书+现金 150 元
第七名:证书+现金 100 元
第八名:证书+现金 100 元
第九名:证书+现金 100 元
第十名:证书+现金 100 元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2014年 “江鸟农庄杯”组委会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