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简易住宿设施的计划和配备
1.7.1设施配备的优点和缺点
1.7.1.1需求:随着露营者人数的增加,全年开放营地的扩建,以及高档露营设备:木屋,别墅,拖挂式房车的进口,露营者对简易住宿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1.7.1.2优点:和帐篷比起来首先价格高,其次不受天气的左右,可全年营业、预约取消率低、收益性高,这是今后汽车露营的魅力所在。
1.7.1.3缺点:(1)比帐篷区建设成本高(2)一旦建成后很难针对客人的具体需求进行改建。(3)维修、保管需较多人力(4)受旅馆管理办法条文的限制。
1.7.2简易住宿设施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建设要和周边环境以及相邻地区相协调。
②设计要方便维修、保管。
③名称和设备内容具有整体性。
④虽为简易住宿设施,但要保证其居住品质。
⑤建设成本,设备内容,租金等问题的预算。
⑥规模为营地总体规模的5%~10%。
1.7.3木屋及拖挂式房车
例如日本旅馆业管理法,规定营地用简易住宿设施大体分为2种:①木屋、木制洋房、带阳台的简易木房等不动性建筑。②可移动性建筑:拖挂式房车。另外常年设帐篷也被誉为简易住宿设施。
1.7.4木屋的概况
《建设理念》:
1.7.4.1注重道德和交流,营造以家庭为单位的标准居住空间。
1.7.4.2以木制材料为主营造温和的风格。
1.7.4.3配备生活必需设施,不过多配备设施。
1.7.4.4为了长期留住客人须合理收费且提供一流服务。
《规模・设备》:
1.7.4.1占地:木屋区要配备富裕的停车场地及活动中心。
1.7.4.2容纳人数:最多5人。
1.7.4.3构造:木制的单体建筑或2户联体建筑(配备阳台)。
1.7.4.4设备:
・就寝设备(含寝具,欧式建筑含床)
・炊事设备(炉灶,自来水,料理台等炊具)
・卫生间、洗漱间(淋浴,盆浴也可建为公用设施)
・桌椅(西式桌椅)
・照明暖气设备
1.7.4.5简易型木屋的设备:
・就寝设备(西式含床、自带或租用寝具也可以)
・西式桌椅
・照明暖气设备
1.7.5使用拖挂式房车的注意事项
1.7.5.1不固定:「随时且任意可移动的拖挂式房车」按建筑基本法来说不属于建筑物,但把车轮去掉拖放在水泥台上而固定使用的,就属于建筑物,适用于建筑物基本法。
1.7.5.2售后服务:因为大部分为进口商品,所以说应事先确认拖挂式房车常用零件备品的补给是否存在问题。拖挂式房车的放置场所应通风干燥,排水性能良好,不要放在容易流下树脂或蚊虫较多的树阴下。
1.7.5.3简易型拖挂式房车:内部设备简单,只要备有简单的就寝、照明、暖气设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