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鱼464元真的很贵,要是早被告知就不会点了。”市民朱先生前晚和朋友吃饭,朋友点了一份长江鮰鱼,感觉“被宰了”,认为酒店没有明码标价也未尽到告知义务。
朱先生说,当晚他们四人一行去芜宁路立交桥附近一酒店吃饭,坐定后开始点菜,见还少一份鱼,就让服务员推荐。对方说酒店的江鮰很不错,刀切红烧口感好,他们便采纳了服务员意见,让其上了一份。吃完饭结账,四人共消费了863元,他觉得奇怪,就四个人吃饭,酒水自己带的,仔细一看账单才知这条江鮰花了464元。
“其它的菜总共才289元,一条鱼要464元。”朱先生表示,早知这么贵就会换点其它菜了。他突然想起来,酒店菜单上的江鮰没有明确标价,只写着“时价”二字。服务员向他们推荐这道菜时,只说是饭店的特色,也没有说多少钱一斤。因此,他认为,酒店没有尽到明码标价和主动告知义务。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这家酒店,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表示酒店鮰鱼价格是258元一斤,酒店菜单上的确没有标价,但服务员在推荐这道菜时一般会告知客人价格。当其得知朱先生一行在酒店消费未被告知价格时,她表示“以后会注意一点。”
酒店的江鲜能不能只标“时价”而不标具体价格?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芜湖市物价局12358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酒店每份菜都应该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如果是标了“时价”,服务员应主动告知客人价格,这样客人会根据价格高低自主决定点或不点,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