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上,市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沿河巡查时,看到在枫桥镇大红桥江段有一道灯光,不停地在水面晃动着,执法人员立即下车走到河边查看,发现河边有一名脚穿套鞋、头戴矿灯的男子,一只手持一根带电线的长杆在水中不停地上下搅动,另一只手持网兜将浮出水面的鱼兜入网内。原来是在非法电捕鱼!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收缴电鱼器,经初步查问得知,这名男子是河南人,在附近打工。
“我们没收了他的电鱼工具,并将对其罚款。”渔政管理站副书记周淼表示。电捕鱼对人、对鱼都将产生影响,被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导致“断子绝孙”。
今年,渔政管理站已立案查处电捕鱼案件41起,其中危害较大的电枪船案2起,没收电捕鱼器具90余套。仅10月份以来,就查处电鱼案件8起。11月5日中午,市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陶朱街道红联村官庄附近河渠巡查时,当场查获手划木船电捕人员2名,每人罚款3000元,并缴获大功率电鱼器1套。当日下午,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在大唐镇张淮桥下江段当场查获贵州籍电捕人员2人,并缴获手背电鱼器1套。 市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人在电捕鱼,可拨打87119956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