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危害很大,而且鱼儿还小,太不应该了!”24日下午,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有人正在万福河卞庙桥段河道里电鱼。记者从水产部门了解到,电鱼的行为不但破坏生态环境,还触犯法律。
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万福河卞庙桥段看到,一名男子在水面上正忙着电鱼。他动作娴熟,先将“电杆”插进水里,同时接通了蓄电池的开关,水面立即冒出水泡,发出“嘶嘶”的声音,瞬间,数条鱼儿翻着白肚漂出水面。随即男子将这些鱼儿打捞起来,装在了后面的箱子里。
男子电鱼的装备很简单。在自己身上套上了一个车轮内胎,在另外一个车轮内胎上放一个很大的电瓶,后面白色的箱子装电来的鱼。箱子里已经有很多鱼儿,其中大多是七八公分长的小鱼。“在自己身上套个轮胎是害怕水中有暗坑或滑歪了发生危险,动作又那么熟练,显然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一市民看着河面上的男子向记者说。
电鱼的危害究竟有多大?记者咨询了菏泽市水产局渔政科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电鱼的危害不亚于对鱼儿赶尽杀绝。电鱼被称为“绝户”捕捞,在电鱼的时候,不论鱼个头大小都会被“一网打尽”。电鱼器瞬间释放出强大电流,个头大的鱼会被电晕过去,而小鱼一般会被当场电死。即使被电晕的鱼能够活下来,其生理机能也会受损,大多会丧失繁殖能力。除此之外,还会电死水里的其它生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极大。
“电鱼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将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