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岛渔业观察员提供的证据已经帮助渔业安全部门对非法捕鱼船所有者罪行的判断,该经营者拥有六艘金枪鱼围网渔船,将面临沉重的罚款,总量超过150万美元。
该所有者所有的渔船都被指控装有捕鱼聚合设备(FADS),违反了在2009年期间制定的禁止在该国海域使用捕鱼聚合设备的禁令,此禁令旨在减少金枪鱼渔获。其他的一些涉嫌误捕鲸鱼的渔船也遭到了惩罚。
观察员为美国当局强制执行的长时间的法院庭审上提出,太平洋岛屿水域严禁使用捕鱼聚合设备捕捞金枪鱼,法律依据是西部和中部太平洋渔业公约实施法和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的执法组的一位官员赞扬了六个太平洋岛民成立的观察员积极参与并配合执法人员提供证据。
科尔副总说:“观察们做出了了不起的工作。法官的判决是可信、可靠和有说服力的。”
观察员负责监管范围包括索罗门群岛、马绍尔群岛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水域,在2012年年初在檀香山非法捕鱼案中观察员作证机制被首次使用。所有六个观察员都接受了渔业局(FFA)、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SPC)的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