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金盘路与坡巷路交汇处的6口鱼塘养殖环境恶劣,水源遭严重污染,鱼塘内养殖的鲶鱼经检测不合格,此事经商报独家披露并连续报道后,引起省食安办、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口市政府等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这起垃圾鱼事件又有新进展:9月6日起,海口市海洋与渔业、食药监、工商、城管、动检、卫生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商报曝光的6口垃圾鱼养殖鱼塘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城管部门已经要求鱼塘养殖户限期拆除鱼塘之间的违章建筑,租住在这里的几户人家已自行搬离。
据了解,整个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根据鱼塘排水情况而定,预计需要几天时间。
多部门对“垃圾鱼”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9月6日上午,海口市海洋与渔业、食药监、工商、动检等部门执法人员,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来到垃圾鱼养殖现场,准备进行联合执法,对此前已经查封的约30万斤问题鲶鱼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当日上午,商报记者在垃圾鱼养殖鱼塘看到,来自上述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已陆续赶到现场,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工作。据介绍,从6日上午起,执法人员开始对鱼塘水进行抽排。此次抽排污水工作主要由海口市市政污水处理部门处理。鱼塘内的污水抽排后,执法人员将会把鱼塘的鱼用石灰等进行消毒填埋,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昨日上午,商报记者再次来到养殖区域内走访时注意到,海口市工商局金盘工商所执法人员已于前一天向该区域内的几家家禽宰杀户下达预警通知书,要求业主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海口市龙华区城管局向鱼塘养殖区内的违章建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海管法改字【2013】第980907号),要求业主在6日之前自行拆除;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向养殖户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市海渔罚告【2013】003号),责令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行为,停止销售问题鲶鱼。
对于执法部门下达的处罚告知以及限期整改通知,业主均表示接受,承认养殖存在违规行为。不过,几户养猪户则表示,他们愿意配合自行拆除,但希望可以宽限几天,让他们把养殖的猪处理完。
养殖区住户积极配合执法做好撤离准备
据鱼塘养殖主何某介绍,他家在现场有两口鱼塘,全家资产都投到了养殖上,没想到一下子出了这么大的问题,“我在这里养鱼养了十多年,现在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何某称,两口鱼塘共投资了15万元左右,是他家目前唯一的经济来源,全家也都搬到这里居住,“看来以后我们只能做别的生意了。”
家住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的刘先生和家人为了节约开支,以每年2000元的价格,在这里租了两三间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靠卖早餐维持生计。
老刘告诉记者,他也知道这里养的鱼有问题,不过,他只是租住在这里,没想到也受到“牵连”,“我们搭的棚子还不到两个月,花了两三千块钱,现在城管让我们自行拆除。出了这么大的问题,我们也理解政府,虽然事情来得很突然,不过,我们会先将家里用的物品运回老家,待重新租到房子后再到海口做生意。”老刘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些业主已经将原来的违章建筑拆除,记者此前暗访时看到的一处规划较大的家禽私宰点已经成为废墟,还有几户业主正在现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养殖户称医院曾向鱼塘排污致鱼死亡
在5日的采访中,专家曾向记者介绍,检测报告显示鲶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说明鲶鱼体内残留了一定量的呋喃唑酮,而呋喃唑酮是一种杀菌剂,具有较广的抗菌谱,在鲶鱼体内残留会产生耐药性,人食用这些鲶鱼后也会残留在人体内而产生耐药性,以后生病再服用此药将失去作用,对人体的健康极为不利。记者上网搜索后得知,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能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专家还分析称,呋喃唑酮作为一种抗菌素,在鱼塘养殖的鲶鱼体内能形成,除了养殖户可能使用了呋喃唑酮类药物拌到鱼料中或撒到水中给鱼治病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医院的废水排进了鱼塘。
6日上午,养殖户何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