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些鱼种不能随意放生长江?对此,记者采访了专家,据悉,为了维护生态安全,国家明令禁止将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用于增殖放流。例如,下列物种禁止放生公共水域:用来池塘养殖的杂交鲫鱼、杂交鲤鱼、杂交鲟、俄罗斯鲟、淡水白鲳、福寿螺等养殖品种以及水族缸观赏养殖的巴西龟、清道夫、雀鳝、食人鲳等外来物种。
哪些符合可以放生长江的要求?专家表示,可以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该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例如:长江“四大家鱼”草鱼、青鱼、鲢鱼、鳙鱼。但是,市民们放生前也要注意:自发善意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应该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且要经检验检疫合格,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任何组织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该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提前15日向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南京渔政处相关专家还表示,市民在放生方面如有疑问,可向渔政部门咨询,做到科学放生。市民如果发现雀鳝或其他奇怪物种,应及时向渔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