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获悉,重庆市将在长江干流、嘉陵江流域、乌江流域等为重点的所有天然河流启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各区县针对违规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展开专项清理工作,对使用违规渔具、放置电捕鱼器、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等行为,将最高处以5万元处罚。
据8月10日重庆市农委印发的《重庆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清理整治的渔具,包括张网、拖网、空钩延绳钓、武斗杆、迷魂阵、抬网等九大类。此外,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及水獭捕鱼均属禁用的捕鱼方法之列。
违规捕鱼最高罚5万严重者没收渔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的公告》,使用违规渔具渔法进行捕捞,将受到处罚。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或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