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亳州晚报》刊发的《蒙城涡河闸两侧渔网相连似渔场》一稿中,曝出禁止拉网捕鱼的警示牌形同虚设,笔者忍不住偷笑了:好傻好天真可爱的记者啊,你以为这些问题真能解决吗?
笔者有垂钓的爱好,早晨喜欢到涡河岸边下钩,经常可以遇到捕鱼电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总没遇到过一次渔政执法的,弄得涡河里面几乎无鱼可钓了。究其原因,有知情者说是电鱼的被逮到花点小钱就过去了。时间长了,跟执法人也熟了,稍微进点“贡”后,人家连问都懒得过问了。至于那些承包河段、用网箱养鱼的,更是大多数交了承包费的,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一方面公开禁止,一方面私下放行,怎么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老鼠与猫的交易早就成了“公开的秘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是消费者不知。而最后点破这是一件“皇帝新衣”的,不是众多的监管部门,而是我们的媒体和记者。
电捕鱼会造成鱼苗的毁灭性破坏,使许多珍贵鱼种数量锐减,同时,水域内的河虾、螺蛳、甲鱼等物种也将受到“牵连”,破坏生态平衡;网箱养鱼污染很大,节制闸附近网箱渔网密布会影响泄洪更是人所共知。然而,涡河两岸这一“景观”年复一年地保持原貌,却无人问津,到头来和司空见惯的那些安全事件一样,都是媒体扮演“先行者”,通过曝光引发社会关注,监管部门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实在是滑稽得很,简直就是在“逗你玩”。如若不信,我们可以打个赌,看看三年之后的涡河会不会照样渔网密布。
在电视剧《大宅门》的很多场景里面,观众们不时可以看到一块镌刻有“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匾。对于这副对联,笔者曾专门查证过它的出处,据说是同仁堂药店传下来的古训,意思是说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做事不要违背良心,不要见利忘义;因为你所做的一切,上天是知道的。然而,要做到这一点何其艰难!笔者认为,要想彻底地解决问题,必须加大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让监管部门忍痛切割掉属于自己的利益,切切实实地负起责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唯有如此,“道德的血液”才不会产生病变,监管才不会出现真空,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才能真正地还社会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