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土资源部原南京特派办进行卫星督查,发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湖综保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规用地情况,由此牵出原“新西湖”建设工程占用基本农田、未经科学论证和依法决策等一系列问题。时至今日,这项陆续投入资金20.8亿元的工程,一直被搁置,没有一个人受到问责。(7月17日 法制日报)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目的仅仅是为了规范各级政府在相关项目上的盲目启动。而耗资如此巨大的工程,可以未经审批直接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这里面的科学论证和依法决策又建立在什么地方?当20多亿元的资金打水漂后,不知道这个责应该谁来担?
从2003年,余杭区动工建设南湖综合保护工程,在20.8亿元的投入后,2010年遭到国土资源部门查处,该工程也就成为了天然的垂钓场,被当地市民称为大型“水汪潭”。 究其根源,当初余杭区政府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盲目决策、违法动工建设,为工程的后来搁置埋下了伏笔。
从民营企业率先开发,到2007年政府以赎买的方式将工程转为政府滞洪项目,打造成沙滩公园,而现在公园里没有停放任何车辆,杂草丛生的停车坪显示了这里的人气。虽然人气不足,但是完全可以凭借豪华的装饰为其添彩,园内水池、广场、围栏、游乐设施等一应俱全,而且地面的大理石、数百平方米的游乐设施、开阔的广场都显示了这个公园的档次。
10年的违法工程,20亿的巨大投入,随着当地政府班子的换届,升迁的升迁,调走的调走,没有一个人为这一违规工程决策的食物承担责任,当百姓在天价“垂钓场”悠闲自在时,说不定可以钓出众多“腐败的大鱼”。
项目的立项显然违背了国家18万亿亩土地的“红线”,这种规模的用地必须经过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但是,余杭区政府未经审批,盲目动工开建,本身就是一个违法工程。这里面多少干部是为了自己心的那一个“小九九”而视而不见,甚至是“满天过海”,当GDP成为你们政绩的体现时,纷纷上马的民生工程成为了刺激经济的唯一方式。
当“脑袋工程”应运而生时,这里面的关系可能不仅仅是“脑袋发热”这样简单,很多经济的牵连才是一拍脑袋的“致命”原因。十年弹指一挥间,面对百姓重未享受的“旧公园”,还有多少“鱼儿”在自由“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