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工商局永年工商所经过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农药除草而造成鱼塘所养鱼死亡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7月4日,沿滩区九洪乡骑龙村6组村民钱信述在永年镇杨绍清开设的农药门市购买农药,并讲明了是用于鱼塘除草。杨绍清向他推荐了“绿霸牌”塔隆氯氟吡氧乙酸和“赛猛牌”百草枯农药,并承诺如果是农药原因毒死了鱼就把鱼给他提来。钱信述买回农药当天就按照杨绍清介绍的使用方法在鱼塘里打药除草。
6日,杨绍清发现打了此药的鱼塘里出现了死鱼,到8日早上,先后从该鱼塘里打捞出死鱼50多公斤,并还有很多死鱼因在鱼塘中间一时无法打捞。钱信述便找到杨绍清讨说法,因双方协商不成,故来到永年工商所要求帮助解决。
随即,工商所干部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杨绍清作为农药销售商应按购买者要求提供商品,造成此事,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该所干部耐心调解后,达成了由销售商赔偿因其错误推荐农药造成塘鱼死亡的损失费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