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时任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2012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他和记者曾一起到涉嫌排污的企业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查看现场。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解释说,平时这家企业总是大门紧锁,一般人员来都不让进门。而且厂方改变工艺生产后,工厂里既没有冒烟,也没有什么生产的声音,执法人员就认为他们确实没有生产,所以造成环保部门长时间对这家企业违法生产监管不到位。
后来的调查发现,这只是他逃脱责任、掩盖事实的一种说辞。检察机关指控称,蓝群峰涉嫌先后8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价值约两万多元。在进行日常监管时,其未能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环保监管。
事实上,贺江水污染涉嫌肇事企业汇威选矿厂虽然“身在山中”,但距离平桂管理区政府也就30多公里,要认真监管并不太难。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公安分局局长杨军告诉记者,7月6日,他们接到上级部门部署,开始在辖区内逐一排查排污企业,根据群众举报,第二天中午,公安部门就发现了汇威选矿厂可能是造成此次污染的主要企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9日,贺州市委作出决定,对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等5人予以停职处理。贺州市公安局负责人透露,对于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收受企业贿赂、参与涉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等问题,正在调查。
惊人相似的污染事件为何一再出现
“这下惨了,我们吃饭都成问题了!我们的收入就靠这些。”7月10日,在黄田镇新村大桥上聚满了围观的群众,看着新村河沿岸的大小选矿厂一家家被拆除,37岁的当地村民黄先生面带愁容。小学二年级辍学后,他就开始在当地一些矿企打零工,目前打工一个月的收入能达到四五千元。没有了这些企业,他以后只能外出打工了。
7月10日一大早,由贺州市环保、国土、公安、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采取了“突击式行动”,对分布在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新村河沿岸的数十家非法选矿厂进行了大规模取缔。除了拆除厂房、捣毁生产设备,堆放在厂区的原材料、矿渣等也将陆续被全部清理。
在新村大桥下游的一家非法采矿厂,几个村民坐在屋内大哭着不愿意离开,执法人员劝说了很久,将他们带出后,几辆钩机迅速开过来实施拆除作业。几分钟后,这些村民自建的、矗立了10多年的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