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至6月初,巴中市南江县东榆镇的幸福鱼塘内陆续有鱼儿死亡。事情发生后,南江县水产渔政局邀请专家到场调查。
专家调查认为,幸福鱼塘从旁边的河道取水,实行流水养殖,鱼塘死鱼原因,系鱼塘旁河流上游公路施工、碎石加工及砂厂加工污染了河水,导致该鱼塘用水被污染。鱼儿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5月22日前后,水体中悬浮物质突然严重超标,大量鱼儿因呼吸困难导致死亡。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与市场价格,通江县水产学会现场评估,幸福鱼塘此次死鱼总值达19.5万元。6月21日,经调解,幸福村砂厂、南水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岳桥公路施工队与幸福鱼塘老板达成一致意见:岳桥公路施工队承担60%的责任、幸福村砂厂与南水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0%的责任,鱼塘老板总共获得15万元的赔偿。
(原标题:死鱼万斤 污染企业赔了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