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河道”是如何承包给养殖户的?


2013-06-18 00:08:12  中国钓鱼人网   来源:珠江晚报

养殖户老吴在南水镇下金龙村承包了一段河涌养鱼,让他没想到的是,从11日晚上起,河涌里便开始陆续出现大量死鱼,粗略估计约有3000斤鱼死亡。老吴怀疑,“罪魁祸首”是距离河涌不远处的化工厂。对此,高栏港区回应称,这条河涌本来就是市政规划的排污河道,不适合用于养殖。(6月15日《珠江晚报》)

看了这则报道,气愤之余,另有一些疑惑:

一、排污河道确实不适合养殖,这是毫无疑问的。排污河道不允许私人出租,这也是明确的规定。但养殖户老吴是如何租到这片水域的?租金支付给了谁?隶属于市政规划的排污河道,既然不适合用于养殖,为何老吴还能以个人的名义进行承包?难道当初下包这片河涌水域时下包方就不知道这个规定吗?而且,从2008年起至今,长达5年之久,对此处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又是如何行使管理权的?

二、更关键的是,那些在排污河道中养殖长大的鱼有没有上市过?从2008年到现在究竟有多少鱼类上了市民的餐桌?这些问题都值得追问,必须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待。

三、据报道,这段水域2011年也出现过死鱼情况,尽管老吴一再怀疑是附近的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然而却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对死鱼情况进行调查、答复,又是为何?难道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水质污染状况不具备监管、监测的责任吗?或是平时根本就没有对这一块的水质进行过化验检测?

城市污水的处置,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完善的排污管道系统和污水处理工厂,让污水达标后再排放出去。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暂时将某些河道规划为排污河道只能是临时性措施。那么对于这些河道的管理,就应当更加严格。一方面,要防止有人“混水摸鱼”,将不该排放的污水也偷偷地排放到其中。另一方面,既然是排污河道,就应该有合理的出口,以及可见的处理方法,否则河道就成了污水池,一旦达到饱和状态或者失去控制,就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的环境甚至整个城市带来巨大的破坏。而且,既然是排污河道,就应该严格控制养殖,不能让在污水中长大的水产品来危害市民。可以说,养殖户老吴遭遇的死鱼事件,敲响了“排污河道”管理的警钟。

“排污河道”不是环境保护的死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原标题:“排污河道”是如何承包给养殖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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