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汉江上仍有渔船用电打等方式非法捕鱼。昨日,渔政部门查处4起非法捕鱼行为。
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十堰境内的汉江和堵河流域全面实施禁渔。然而,近段时间,本报接到不少市民投诉称,汉江上仍有渔船非法电鱼、网鱼等。
连日来,记者对市场和汉江沿岸暗访发现,确实有人进行非法捕捞,将打捞的鱼销售到十堰城区等地。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反映给渔政部门,渔政部门立即进行了查处,并表示即日起将加大对违法捕鱼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
■文、图/记者 李寅
反映:
汉江上不少渔船非法捕鱼
“禁渔期,市场上卖的鱼怎么还是从汉江捕捞的呢?”不久前,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城区一家菜市场买鱼时,对方称鱼来自汉江。王先生仔细辨认发现,这些鱼确实不是水库养殖的。“但这段时间是禁渔期,竟然有人捕鱼,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啊!”
市民周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去郧县办事,开车从汉江边经过时,发现不时有渔船从江中驶过,这些渔船都装有发电机和高压电鱼设备,一般船上坐有两人,相互配合电鱼,所到之处鱼虾都会被电晕。
周先生向附近村民询问得知,从郧县县城到五峰汉江河段有近20条电动船,从事非法捕鱼。每次一有执法人员检查,他们便提前溜走。
市民朱先生称,10天前,他从草店码头经过时,看到两条船在电鱼,而当地村民告诉他,到了晚上电鱼的船会更多。
调查:
鱼贩称鲜鱼来自汉江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城区菜市场进行了走访,确有鱼贩说所卖之鱼是从汉江打捞的。
7日下午,记者来到广东路张湾蔬菜市场临时摊点看到,一辆面包车上摆放着鲫鱼、黄颡鱼、鲤鱼等各种鱼,一对中年男女正在吆喝着卖鱼。
“要不要,黄颡鱼,20元/斤。”中年男子见记者走近,便问道。
记者向男子询问:“这些鱼应该是水库养的吧?”
“怎么可能,水库养的鱼一般都放在水盆里,只有从江里打的鱼才是死的。”中年男子说着掰开一条鱼鳃,“看,才打捞起来的,还很新鲜。”
“不是吧,都是从哪儿打捞的?”记者表示不解。
“汉江啊,那边有人悄悄用网捕捞或是电打。”这名男子告诉记者,他经常到郧县安城、辽瓦等地收购,然后带到城区出售。
记者了解情况后,以“鱼价太高”为由离开。随后几日,记者走访发现,其他菜市场也有鱼贩称,所卖之鱼来自汉江。
暗访:
不少渔船非法捕鱼
8日上午10时许,记者带着疑问,来到郧县安城渡口。
“师傅,这附近有鱼卖吗?”记者向一名年轻男子询问。
“这个时间河边买不到,你到集镇上看看。”这名男子称,一般电鱼都是夜间行动,天刚刚亮时,在渡口附近销售,也有不少鱼贩自己开车到集镇收购,然后拖到郧县县城和十堰城区销售。
随后,记者来到集镇。看到一个地摊上摆着十余条鱼,有鲫鱼、黄颡鱼等。“要鱼吗?最后几条,便宜卖了。”一名男子问记者。
“这鱼都是哪儿的啊?我想买点汉江的鱼。”记者表示。
“这就是从汉江打捞的。”这名男子说,他一般打捞的鱼都卖给前来收购的鱼贩,因当天家里有事,没来得及出售,便自己来零售了。
“近期不是禁渔吗?”记者表示不解。
“禁渔咋了,偷偷地打呗。”这名男子说,有执法人员来了,他们就躲起来。等执法人员走了,再捕鱼。
在快到五峰集镇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因为电打捞的鱼多,所以有不少人铤而走险,深夜开船电鱼。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鱼虽然有危险,但因电鱼速度快,一晚上能赚到几百元,所以不少人愿意冒险,夜间偷偷放电打鱼。这些电鱼的一般为当地人,电鱼是他们的副业,一有时间就会到河里打捞。
这位村民称,夏季晴天深夜电鱼的较多,雨天和冬季则较少。一般渔船上装有一根四五米长的竹竿,竹竿上缠有电线,船舱内装有发电机,船头装有电闸和开关,使用时通上上千伏的高压电。渔船所到之处,大鱼小鱼都不放过。
记者随后沿汉江而上,在五峰到胡家营河段,发现确实有同类的渔船在非法捕鱼。
查处:
渔政严查非法捕鱼行为
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反映给市水产局,引起该局重视。昨日上午,市水产局局长石崇明带队,郧县水利水电局、郧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郧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出动,从郧县汉江公路大桥下的水面出发,沿郧县城关镇、杨溪铺镇、安阳镇河段一路而下。
在城关镇小河口水域,执法人员发现水中漂有白色鱼漂,检查得知有人偷偷下了“地笼子”(一种捕鱼工具,不论多小的河鱼只要碰到它,进得去出不来。)。执法人员随即拉起了长达20余米的“地笼子”,用柴油将其烧掉。记者发现,这些“地笼子”能把大小鱼都网住,里面捕捞的大大小小的鱼近十斤。附近一位正在修网的渔民告诉记者,“地笼子”一般是前一天晚上下的,估计下网的人打算次日中午来收。
当日,执法人员共没收4副“地笼子”,并全部烧毁。郧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站长郑全洋介绍,近几日,他们已查处9起电鱼电鱼违法行为,查扣电鱼设备2套,取缔多处抬网作业违法行为。
为何禁渔期会有渔船非法捕鱼?郑全洋分析,汉江郧县段长136公里,很长一段是和郧西、陕西省白河共同管辖,执法人员只有13名,还要管理堵河等河流,管理难度很大。再加上今年汉江水位很低,执法渔船很难抵达五峰、胡家营等河段。“我们一直在严加监管。”郑全洋称,因一些地段偏僻,执法车辆和船只难以抵达,每次执法人员还没靠近河边时,非法捕鱼的人就跑掉了。
监督:
遇到非法捕鱼市民可举报
“目前十堰汉江境内非法捕鱼主要是采用‘地笼子’、小眼网、抬网捕鱼和电鱼等手段。”石崇明告诉记者,非法捕鱼危害非常大,不仅容易使鱼虾绝灭,而且将他人或自己电死、电伤的事故屡有发生。记者网上查询发现,2009年6月,丹江口市三官殿一村民偷偷电鱼,不料自己被电击身亡。在采访中,村民也表示,之前曾发生过电鱼时不小心把自己电死的事情。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石崇明表示,即日起渔业部门将加大对电鱼、炸鱼、毒鱼、偷捕作业等各类非法捕鱼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同时市民若发现电鱼等违法行为,可电话举报,城区:8689151,郧县:7233893,郧西:6231660,丹江口:522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