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5 16:59:00 中国钓鱼人网
认不讳,其丈夫王某某逃离。
嫌疑人徐某在无合法捕鱼资格的条件下,在禁渔期私自使用电瓶等工具捕鱼,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6月4日上午9点,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王某某在亲戚的陪同下到生态保护分局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贵阳严打生态犯罪 3月内连破4起生态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