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严打生态犯罪 3月内连破4起生态犯罪案件


2013-06-15 16:59:00  中国钓鱼人网  

认不讳,其丈夫王某某逃离。

嫌疑人徐某在无合法捕鱼资格的条件下,在禁渔期私自使用电瓶等工具捕鱼,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6月4日上午9点,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王某某在亲戚的陪同下到生态保护分局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贵阳严打生态犯罪 3月内连破4起生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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