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电鱼是违法的,但是我们还是经常能看到河道里,有人采取这种方式捕鱼,电鱼致人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为什么电鱼会屡禁不绝?电鱼器材又是怎样流入市场的呢?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我们的记者在通州先锋镇上就找到了这样一家电鱼器材店。
这家店位于先锋镇老街上,距离先锋派出所只有一百多米。店名不叫电鱼器材店,而是叫“成亮电瓶”,极具隐蔽性。
交谈过程中,这个老板极力向记者推荐一种便携式电鱼器,他介绍,在濠河里电鱼的人有很多是从他这儿买的电鱼器。这种设备比较小,发现管理人员躲得也快。
这种电鱼器的瞬间电压可以达到300伏,极容易引发伤害事故。
据了解,电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而且存在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专门为电鱼生产销售器材的,显然也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