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夹河出现死猪,我路过时吓了一跳!”市民陈先生昨天给96110打来热线。记者随即实地探访,发现除了动物尸体,河岸堆成小山的垃圾、直接排入河中
的污水,都在玷污着烟台的这条“母亲河”。
散落河边的家禽尸体种类不少
上午10时许,记者在报料人陈先生的带领下赶往位于福山和芝罘区交界处的外夹河。“外夹河”是夹河的一部分,在福山区的东南方位,是该区的主要河流,也是福山和芝罘区的“界河”。
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公里时,位于红旗西路路口的一个绿色标志就映入眼帘,上面显示着“您已进入外夹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沿路下来,这样的绿色标志不少,一直延伸到我们的目的地。过了西玉树庄界碑不远,一个标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指示牌提醒我们,外夹河到了。
陈先生发现动物尸体的地方位于外夹河的“上游”。这条自南向北而流的河流,表面上风平浪静,细看却触目惊心。河道里,居然有死狗、死鸡、死鸽子的身影;河道边,有人正在违规垂钓。陈先生说,自己前几天来时,水还没涨,当时河里还泡着几头死猪,现在不知道被水冲到哪里去了。
黑水蜿蜒数百米直接进入河内
记者走访发现,夹河沿岸有养殖户,也有垃圾回收站。沿着河边向北走两百米左右,几位市民正在进行垃圾分拣。那些无用的垃圾被直接扔在河边,堆成的垃圾小山足有三米高,发出刺鼻的异味。
走到垃圾堆前,记者又看到一条同样散发难闻气味的“黑水沟”,这条宽近两米的水沟从夹河西侧一入水口流出,向东蜿蜒两百米汇入外夹河。黑水流过之处,留下厚厚的一层黑渍。
正在垃圾堆处作业的一位妇女告诉记者,自己刚到福山上班,并不清楚这黑水是从哪里排出来的。记者沿着出水口上行百米左右,在路面找到一位骑摩托车的村民,该男子为只楚镇人,他说:“这水的上流有一家工业企业,这水排了有好几年了,从建厂到现在一直都有。”
饮用水一级保护区标志如同虚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也有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2008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在外夹河河边,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设立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标牌上这样写着: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然而,就在标牌不远处的外夹河岸边,既有远处赶来的垂钓者、家禽散养者,河面上还不时地有电鱼者出现。该如何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