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今年内陆水域规模最大的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于昨起展开,市农委、市公安局等7家单位和相关区县出动渔政船、公安执法艇、海事执法艇等联合打击电捕鱼,取缔非法网具等。记者从联合执法行动中了解到,目前内陆水域已有5起案件进入刑事追究程序,分别来自松江、奉贤等区,这是上海市违法捕鱼案首次进入刑事追究程序。
昨天,记者跟随执法船从闵行闵浦二桥出发,顺黄浦江而下,沿途不时发现有人员违法捕鱼。执法船行至老闸港,两名中年男子正在岸边堂而皇之地进行电捕鱼,记者了解到,两名违法人员来自安徽,违法捕鱼仅仅是想改善伙食。他们使用的电捕鱼工具由电瓶、变频器和圆形网具组成,电瓶发出的电通过变频器可将电压从12伏上升至7800伏。而一旁的水桶里,已有20多条被捕捞的小鱼。
奉贤水上派出所负责人表示,电捕鱼直接危害捕鱼人员的生命,全市每年约有数十人死于电捕鱼。
渔政部门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正在推进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就是说,违法捕捞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触犯刑法,还要“吃官司”。据了解,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检、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有规定情形的,将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