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梧州市渔政开出了近年来本市最大的一张行政处罚单:对珠江禁渔期在桂江河面抓获的唐某等三名非法电鱼者,处以6000元罚款,并没收唐某全部电鱼工具。
4月1日至6月1日为珠江禁渔期,广西梧州市西江、浔江和桂江在此范围。4月2日20点,藤县藤州镇居民唐某与妻子瞿某、同伙何某一起,到桂江莲花大桥下游的河口码头江面违法电鱼。仅20分钟后,唐某等三人就被巡查路过的市禁渔联合执法队逮个正着,当场暂扣钢质机动船一艘,电瓶一块,升压器一台,以及重0.6公斤左右的小鱼。4月7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对唐某等三人违法电鱼者作出行政处罚6000元。在事实面前,唐某承认了错误,并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目前,广西梧州市已成立由渔业、公安、工商、海事、环保、水利等部门组成的禁渔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时地巡查禁渔水域,打击非法捕鱼、电炸毒鱼的行为。渔政执法部门表示,市民如发现江河上有违法捕捞行为,可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