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钓友鲍先生在涂茨庵后水库钓到一条身体扭曲成“S”状的河鲫鱼。
这条残疾鱼与别的鱼一起养在盆里显得非常特别,看上去像是没有了尾巴,在别的鱼快速游动时,它只能一扭一扭地慢慢摆动。
“这鱼一定是遭到过电击后长成这样的。”看到这条鱼,钓友们分析其致残的原因。
鲍先生说:“每次去野外垂钓都会看到用电捕鱼的人,现在,看到这样的残疾鱼一点也不奇怪。”
据了解,用电捕鱼的电流电压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鱼儿受电击后,即使侥幸逃脱,其生长及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电流还会对水中的鱼卵带来毁灭性的损害。这是一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经过电捕后的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每次看到这种捕鱼方式,大家都感到痛心,但又无能为力,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加强管理,严惩用电捕鱼者。”鲍先生说。
记者从网上获知,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