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一农家妇女曾某因自家菜园的一棵白菜被拔走而与钓鱼男发生纠纷,其有矛盾纠纷不是寻求法律解决问题,而是私下动用武力解决。结果矛盾没解决,反而因此既被判刑又赔偿。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0月6日下午2时,被害人卢某到信阳市十三里桥乡学堂村李传清家鱼塘钓鱼,因卢某拔了被告人曾某菜园内的一棵白菜,双方发生争吵后厮打,曾某将卢某的右耳膜打穿孔。经法医鉴定:卢某的右耳穿孔,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曾某赔偿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26000元,取得了卢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尚能认罪、悔罪,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其所在的基层组织亦愿意对其帮教矫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