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休闲渔业垂钓烹饪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渔业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二、特别支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广西桂兴投资发展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西钓鱼协会
广西休闲渔业垂钓协会
四、策划单位:
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央视五套、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四海钓鱼频道、湖北电视台《职场渔乐圈》、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中国体育报》、《中国钓鱼》杂志、《钓鱼》杂志、《垂钓》杂志、《钓具博览》杂志、《钓鱼人》杂志、《海峡钓鱼》杂志、《户外钓鱼》杂志、《时尚钓鱼》杂志、华奥星空网、中国钓鱼运动网、海峡钓鱼网、《旅游地理》杂志、《高尔夫时代》杂志;《新浪微博》;《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
六、竞赛日期
2012年10月20日
七、竞赛地点
广西渔牧生态园(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内)
八、参赛运动队
全国各地钓鱼爱好者及直系家属均可组队报名参加比赛,每队2人;限报40个队。
九、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赛
(二)鱼类烹饪评比积分赛
十、竞赛办法
(一)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赛
1、以队为单位,每队2人在上午参加2场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赛的比赛;每场比赛用时为70分钟;每队可以自选1人为垂钓选手,另一人可协助完成垂钓操作。
2、比赛分别在4个赛区循环进行。按每组人数分成4个赛区;运动队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3、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4、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以所有鱼种6尾大重量为成绩依据,不够六尾的按实际重量计算成绩;
5、每队2场积分相加为该队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总积分。
(二)鱼类烹饪评比积分赛
1、以队为单位,每队2人在下午共同完成鱼类烹饪评比积分赛一场,比赛用时90分钟。每队可以自选1人为烹饪选手,另一人可协助完成烹饪操作。
2、烹饪设备(煤气、炉头、锅、锅盖、铲、刀、砧板、汤盆,菜碟、筷子、汤勺等,每队一套)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佐料由参赛队自备。
3、每队抽签决定各自烹饪区域,烹饪比赛正式开始前,提供20分钟熟悉烹饪设备。
4、烹饪评比积分赛以评委品尝评审打分为成绩分。评委品尝积分以负积分制为打分标准,最佳者得1分,次之2分,以此类推。
(三)成绩评定
每队成绩以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赛成绩分与烹饪评比积分赛成绩分相加为准。总成绩分数少者排前,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各项成绩分,第二副本分为6尾大2场总重量。再相同,以抽签确定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金总额4万元;获奖运动队须依法纳税。
1、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奖
冠军:3000
亚军:1500
季军:1000
第四名:600
第五名:400
第六名:300
2、烹饪评比积分赛奖
冠军:3000
亚军:1500
季军:1000
第四名:600
第五名:400
第六名:300
3、总成绩奖。
冠 军:10000
亚 军:6000
季 军:4000
第四名:2000
第五名:1200
第六名:800
第七至十名:600
十二、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办法
参赛运动队直接向广西休闲渔业垂钓协会(广西农业厅办公楼二楼广西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内)报名。
联系电话:0771-2802377(传真),
联系人:吕丽虹(13878865580),刘坚红(13607888503)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
(二)报到方法
1、报到说明:
报到地点:广西水牛城渔乐园宾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培训中心)
地 址: 南宁市邕武路24-1号
联系人:文明15977764895
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报到起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10:00-15:00。
(三)离会时间
离会日期为2012年10月21日12时前
十三、费用说明
(一)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竞赛期间食宿自理;
(二)参赛运动队每队交纳500元参赛费;
(三)组委会免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十四、裁判员:本次比赛垂钓项目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均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特别支持选派;烹饪评比项目评审委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五、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本规程归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比赛规则
(一)手竿钓混合鱼6尾大重量赛
1、运动队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手竿比赛禁用虫饵、活饵、浮水颗粒状钓饵。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5、手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6、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比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钓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二、 鱼类烹饪评比积分赛
1、运动队以抽签形式确定烹饪区域,听从口令由裁判员带队进入各队烹饪区;
2、每队自选各自垂钓所得鱼获为烹饪主材料,限2尾以内,烹饪方式仅限一种;
3、活鱼在赛前自选后保存在各队鱼护内,比赛前统一提起至烹饪区准备;比赛开始口令发出后方可宰杀;
4、各队佐料自备,品种及数量不限,比赛期间不得借用他人佐料;
5、在90分内完成烹饪,并送至评审台方为有效;
6、送至评审台的烹饪食品及器皿不得作任何标记;
7、比赛结束口令发出后,自行必须停止任何烹饪操作。
三、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烹饪,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四、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五、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