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了,不少人喜欢到河塘边垂钓,一边观赏户外自然景色,一边还能享受钓鱼的乐趣,休闲悠然喜度时光。但也时常有垂钓者因忽视安全,不慎落水身亡、触电丧命的噩耗。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安徽电力全椒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死者王某之妻齐某及其子、女因王某触电死亡遭受的损失计3万元。
2010年9月19日上午,滁州人王某闲来无事乘车到全椒县十字镇陈浅乡一水塘钓鱼。因对水塘周围环境不甚了解,在钓鱼起钩的一霎,将线钩甩到穿越水塘的10KV输电线上,当即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办完王某丧事后,王某妻子齐某及子、女等3人将安徽电力全椒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诉称横跨水塘上空的高压电线过低,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附近未设置警示或安全提示标志,高压线下活动的人们存在安全隐患,对生命构成威胁。
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徽电力全椒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10KV陈浅116线路的所有人及维护人,对横跨水塘的10KV高压输送线负有管理责任,应在明显处设置警示或安全提示标志,虽电线杆上挂在标志牌,但不够明显,故对王某触电死亡负有一定责任。王某到水塘钓鱼时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应自担责任。在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开磊·
池塘垂钓触电身亡
(原标题:池塘垂钓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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