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潇湘晨报 记者彭滔) 昨日放晴,李先生前往烈士公园钓鱼,可这鱼没钓到,却让他差点挨打。李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96360。
钓鱼地点在年嘉湖西侧一水塘中,这是烈士公园水上娱乐公司经营的钓鱼场地。李先生回忆,以前烈士公园有很多钓鱼场所,现在只剩这一个了。该公司规定:“在此混养塘钓到的鱼一律每斤12元,所钓到的鱼无论大小都不能放回水中,必须按斤计价付款,全部带走”,冲突就由这条规定引发。
下午3点多,李先生钓到3条鱼了,眼看第4条鱼上钩了,他一把扯上来,“正要拔钩子,手一滑,鱼又溜到水塘里了”。该水塘工作人员易建军看到这一幕,误以为是李先生故意放鱼,骂骂咧咧,双方吵了起来。易建军抄着小板凳要打人,被其他钓鱼的人拦住了,这场冲突才没有升级。
易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称,李是故意将鱼放走的。鱼被钩子挂伤了,就会死掉,所以才硬性规定,钓上来的鱼不能放走。
钓鱼场的规定是否合理?记者昨天下午4点来到烈士公园管理处,因是周六,没有找到上班人员。
天气放晴去烈士公园钓鱼 为了一条鱼险些起冲突
(原标题:天气放晴去烈士公园钓鱼 为了一条鱼险些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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