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人员正在劝离演武大桥上的垂钓者(资料图片)
东南网-海峡导报2月24日讯(记者 詹文/文 吴晓平/图)大型桥梁隧道不能设置广告,隧道内不能吸烟,桥梁上不能垂钓……否则,会被罚款。昨天,导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隧道吸烟大桥垂钓 将会被罚款
大型桥梁、隧道,都将设置重要区域。管理单位将设标志确定,任何人未经同意,都不得进入重要区域。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重要区域,大型桥梁、隧道及其防护、排水、养护、服务、照明、交通安全、监控、报警、通信、收费等附属设施,也有严格保护标准。
这些附属设施,不可以设置广告等非交通标志;不能在上面擅自涂写、刻划、张贴、悬挂;不能擅自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在隧道内吸烟或抛掷火种;不能在大型桥梁上垂钓。否则,情节严重的将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保护区内不能建房、加油站。
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禁走海底隧道
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允许在海底隧道、海沧大桥通行。
压路机、履带车、铁轮车等可能影响大桥结构安全的车辆,不允许在进出厦门岛的大型桥梁、隧道以及其他设有相关禁行标志的大型桥梁、隧道上行驶。车辆须安装年费电子标签
机动车在大型桥梁、隧道通行时,应缴纳车辆通行费,包括车辆通行年费和车辆通行次费。
已缴纳年费的机动车辆,应在车上规定位置安装年费电子标签。电子标签遗失或者损坏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在30日内向年费征收单位补办。
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造成收费站口车辆堵塞、影响通行的,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冒用或使用伪造年费电子标签的,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调查
翔安海底隧道清出不少烟蒂
《办法》规定,隧道内禁止吸烟或抛掷火种。不过,导报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这个现象颇为严重。
翔安海底隧道的管理人员,几乎每天都可从隧道里清出不少烟蒂。“隧道里,曾出现过一次事故,一辆小货车后厢突然冒烟,引起恐慌。后来调查发现,很可能就是旁边车辆扔出的烟蒂掉到货车后厢的货物上,引起浓烟。”有关人士告诉导报记者。
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有车族“大烟枪”,他们对于隧道内禁止抽烟的规定均不知情。绝大多数人坦承,开车开得累了,经常会打开车窗,抽根烟,“如果正好在隧道里,烟抽完了,就会随手扔到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