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费1000元/人(3天的住宿、船上午餐、饮水、钓饵)。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0日18:00(额满为止)。参赛选手于9月21日下午17:00前到潍坊滨海国际风筝冲浪基地接待中心。已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者请携带复印件,未办理者可在组委会代为办理。
十三、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从全国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四、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
十六、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海钓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比 赛 规 则
一、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排队等候上船,运动员按抽签顺序登船。上船前运动员应着重检查饮用水,有晕船晕浪记录的运动员注意自带药品。
二、运动员在竞赛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及海钓专用鞋,专用手套(部分鱼类有剧毒),带好防晒、防虫用具及药品;赛前必须配合裁判员对钓具用品的检查。
三、发生突发情况(危及安全的大风、大浪)时,当值裁判有权发出紧急停钓口令,运动员应积极配合。
四、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五、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船的垃圾清理干净并带离。
六、钓竿限5.4米以内,鱼钩2一3枚,拴法不限。
七、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九、鉴于海钓比赛受天气影响严重,在比赛活动期间,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天气时,组委会有权对竞赛时间及地点另作安排,参赛运动员应无条件接受。
十、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十一、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二、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原标题:2012中国•潍坊滨海全国海钓邀请赛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