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规程暨第五届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的


2012-08-20 22:24:54  中国钓鱼人网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钓鱼运动团体: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定于2012年9月15日至16日举办2012年全国海钓锦标赛(浙

  江象山站)暨第五届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比赛。

  本次锦标赛暨国际邀请赛系为进一步推动海钓运动的国际交流和提高我国海钓技术水平而举办的全国性的正式比赛。

  现将本次《比赛规程》下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 2012年全国海钓锦标赛(浙江象山站)

  暨第五届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竞赛规程

  2.比赛规则

  中心(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钓鱼 海钓、邀请赛、锦标赛 、通知

  2012年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

  暨第五届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象山县人民政府

  宁波市旅游局

  宁波市体育局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钓鱼协会

  三、支持媒体

  1合作媒体、:

  央视五套、全国体育联播平台(含7家卫视): 山东卫视、江苏卫视、辽宁卫视、湖北卫视、新疆卫视、江西卫视、内蒙古卫视、四海钓鱼频道、湖南卫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人民政协报》、《中国钓鱼》杂志、《户外钓鱼》杂志、《钓具博览》杂志、《钓鱼人》杂志、《海峡钓鱼》杂志、《时尚钓鱼》杂志

  四、竞赛日期2012年9 月15-16日五、竞赛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渔山列岛

  六、参赛单位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上述行政区省会城市及所属地级市的优秀海钓选手将受邀参加比赛;每队由 3 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详见附件。

  2、参赛运动员须具备海钓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康者;须持有身份证以及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有书面证明;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诺意外伤害责任自负,报到时验交保险单复印件。

  七、比赛项目

  1、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2、综合鱼(非鲷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3、对象鱼(鲷类)个人总重量赛;4、团体(鲷类)总重量赛;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浮游矶钓办法,每天赛一场,每场6小时;共2天; 2、矶钓、钓具装备一律自备,每人限用一竿、一线、一钩,自钓自取; 3、比赛采用两场(二天)抽签轮赛方式,所有参赛选手由抽签决定赛区和上礁顺序; 4、两轮比赛所需的诱饵粉、诱饵虾砖由承办单位定量免费提供(每人每轮比赛诱饵粉2包,诱饵虾砖4块),钓饵自备;

  5、提倡绿色环保文明钓鱼,生活垃圾要随身带回;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25厘米以下鲷类鱼,125克以下斑类等鱼种自觉现场放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做进一步处理;6、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穿着救生衣和防滑钉鞋,否则不得参赛;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分区裁判发令为准;8、参赛鱼必须在比赛结束上船时交与工作人员封胶带,上岸后交鱼无效;9、本次比赛防作弊规定,详细见附件。九、成绩计算办法:

  1、浮游矶钓按赛区以各登礁船为积分单位积分,按照总重量计算积分,本区重量最多者得1分,次者得2分,以此类推;2、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单尾最大,以两天比赛中最大一尾对象鱼(鲷类)计算成绩,根据单尾重量排名;

  3、浮游矶钓综合鱼(非鲷类)单尾最大,以两天比赛中最大一尾综合鱼(非鲷类)计算成绩,根据单尾重量排名;

  4、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个人总重量,以每人两天的比赛成绩分别计算积分,以两天积分相加排名,积分相同以单场积分靠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以两轮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如总重量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排序;

  5、团体(鲷类)总重量,以两天比赛各队3名运动员两场对象鱼总重量积分相加排名,积分相同以单场积分靠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以两轮对象鱼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如总重量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排序。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金总额 8万元人民币。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1、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量赛奖;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3000元 第五名:900元

  第二名:1600元 第六名:800元

  第三名:1200元 第七名:7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八名:600元

  2、综合鱼(非鲷类)个人单尾重量奖;取前六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1000元 第四名:6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五名:500元

  第三名:700元 第六名:500元

  3、对象鱼(鲷类)个人总重量奖;取前十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30000元 第六名:1200元

  第二名:10000元 第七名:1000元

  第三名:5000元 第八名:800元

  第四名:2500元 第九名:700元

  第五名:1600元 第十名:600元

  4、团体(鲷类)总重量奖;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奖金:

  第一名:3000元 第五名:1200元

  第二名:2100元 第六名:900元

  第三名:1800元 第七名:600元

  第四名:1500元 第八名:600元

  5、特别奖:破单尾重赛会记录奖人民币1000元。

  十一、参赛资格审查 1、 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

  2、上述行政区省会城市及所属地级市参赛队员除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外,另经报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3、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十二、报名、报到和离会(一)报名办法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运动员,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盖章后传真至 。2、实名制报名。每位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原籍的须提供单位证明。3、年龄未满18岁或超过60岁的,不接受报名。4、报名表可到下列地址下载:

  官方网: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授权网:中国钓鱼运动网;合作网:海峡钓鱼网(海峡钓鱼论坛bbs.chinafishing.com)

  电话:010-传真:0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9 月3 日。

  (二)报到方法2012年9月14日为报到日。报到地点:浙江宁波象山县石浦镇渔人码头(文旦港路原老中国水产城)

  联 系 人: 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王欢

  联系电话: 0574-65780299

  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2012年 9 月14日13时。开幕式时间为14时,登船赴渔山列岛时间为15时。(迟到的参赛队伍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三)离会时间离会日期为2012年 9月17日10时前(四)票务服务如需预订返程机票,请填写好返程预订单于报到日提交大赛组委会。十三、费用(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二)参赛队需每人另交1500元报名费;(三)组委会提供竞赛期间食宿及竞赛日饮用水;(四)参赛资格确认后必须交纳报名费;十四、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由全国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十五、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十六、赛后成绩查询:官方网: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授权网:中国钓鱼运动网;合作网:海峡钓鱼网(海峡钓鱼论坛)十七、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海钓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原标题:2012年全国海钓锦标赛(象山站)规程暨第五届中国·象山国际海钓邀请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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