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酒杯”2012第四届中国升钟湖钓鱼大奖赛比赛规程


2012-08-20 21:22:27  中国钓鱼人网   来源:中国钓鱼运动网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政府

  南充市升钟水库管理局

  三、总冠名单位:

  郎酒·新郎酒

  四、协办单位:

  华润雪花啤酒(南充)有限公司

  日本丸美钓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快乐垂钓》、湖北电视台《职场娱乐圈》、四海钓鱼频道、《中国体育报》、中国钓鱼运动网、《钓鱼》杂志、《垂钓》杂志、《户外钓鱼》杂志、《海峡钓鱼》杂志、《钓鱼人》杂志、《钓具博览》杂志、《钓鱼人》杂志、《时尚钓鱼》杂志、中国升钟湖官网、海峡钓鱼网、成都商报、南充电视台、成都广播交通频率

  六、比赛时间:

  2012年9月23日至26日

  七、比赛项目:

  双类别混合鱼多尾大重量赛

  八、比赛地点:

  四川省南部县升钟湖风景旅游区

  九、参赛队数:

  200个队(800人)

  十、参赛办法:

  (一)全国各地钓鱼协会及俱乐部会员均可组队参赛,每队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二)年龄在18—70周岁

  十一、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各运动队分赛区同时进行比赛,赛前各运动队凭参赛证抽签确定各赛区钓位,中途不得换位。

  (二)各参赛队应坚守自己钓位,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2名本队运动员同时在钓位。各参赛队应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三)钓法不限,钓具自备(包括防雨设备、住宿帐篷),每队可使用8支以下钓竿(竿种不限),每支竿钓钩数量不得超过8只,每条绑钩子线只能连接单只鱼钩,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连体钩(路亚钓法除外)。

  (四)钓饵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鱼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打窝,但不能用船或下水打窝,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

  (五)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别组的选手。

  (六)比赛期间各队运动员严禁进入水体。不得向水体和钓位周围(包括岸边休息营地)乱丢杂物、废弃物,随时将本钓位周围的卫生环境整理干净,所有废弃物品必须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

  (七)比赛不间断历时72小时(23日10时—26日10时)。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上岸的鱼获无效。少于30厘米长度的鱼获不作有效鱼,不得计量,并第一时间放回水体。

  (八)在垂钓中,每队运动员钓中鱼获时,未上岸前必须吹哨告知分区裁判,分区裁判到场监督上岸起鱼方为有效,并现场计量登记,将鱼获的尾鳍打上标志后由工作人员收回;死鱼无效;成绩单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无权更改。非计量鱼上岸后及时放回水中,尽量不接触鱼体,不得以任何形式存放鱼获。每队记录十二尾鱼获后,如再钓获单尾重小于已记录的,则不再记录。

  (九)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有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二、成绩计算方法:

  分为十个计分区,成绩计算如下:

  1,采用倒计分方法,分区计分方式。有效鱼获必须包含两类鱼种,即A类:鲢鱼、鳙鱼;B类:除鲢鳙以外品种。若品种数达不到规定时,12尾有效鱼内少计量两尾。以计算成绩的每队钓获的12尾最大鱼的总重量(含不足12尾)为分区计分依据。

  2、各计分区计分排名第一的,列总成绩排名1-10名的档次;分区计分排名第二的,列总成绩排名11-20名的档次;分区计分排名第三的,列总成绩排名21-30名的档次;各档次内排名时第一副本分为12尾有效鱼总重量,再依次为12尾鱼的单尾重;如果都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取前30名。

  渔获达不到两类要求的,总成绩排名时降一个档次。

  单尾最重成绩以各队在比赛72小时内钓获的最重一尾鱼获为依据。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奖金总额41.1万元万元人民币(税后),奖励总成绩前30名及单尾最重第1名。

  一等奖:一个,奖牌一块,证书,奖金200000元(第1名)

  二等奖:一个,奖牌一块,证书,奖金80000元(第2名)

  三等奖:一个,奖牌一块,证书,奖金40000元(第3名)

  四等奖:一个,证书,奖金16000元(第4名)

  五等奖:三个,证书,奖金5600元(第5-7名)

  六等奖:五个,证书,奖金3600元(第8-12名)

  七等奖:八个,证书,奖金2800元(第13-20名)

  八等奖:十个,证书,奖金1600元(第21-30名) 单尾最重奖:1个,证书,奖金10000元

  十四、判罚条例:

  (一)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及相关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二)互相窜鱼者,取消参赛资格。

  (三)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越位取鱼,该鱼获无效,并降一档录取成绩。

  (五)其他违规行为,经警告无效,可处罚降一档录取成绩,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六)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统一活动(如开闭幕式),可处罚降一档录取成绩,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十五、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裁判员:

  分区裁判长以上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七、报名方法:

  (一)报名程序:

  1)下载报名表格→ 2)填写报名表格、盖章、复印身份证件 →3)递交报名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名 →4)资格审查 →5)答复确认 →6)缴纳报名费注册登记。

  (二)报名注意事项:

  1、5月4日接受报名。从2012年7月1日到8月30日期间报名的选手,先电话联系,得到确切答复允许报名后方可报名。

  2、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满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200个队,800人)。

  3、报名汇款单填写汇款人时必须是该队成员之一(不能填写出纳或队员以外的姓名),并注明**队报名费。

  4、发完传真后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以便查收。

  5、报名确认成功的队,组委会将通过短信或在海峡钓鱼论坛网上予以确认。

  (三)表格下载:

  http://www.cnfisher.com/uploadfile/2012/0820/20120820092451749.doc
 

  (四)报名申请:

  各参赛队下载官方制订的标准报名表格后,如实填写内容,可向组委会提出报名申请。

  传真电话:0817-5527776,

  咨询电话:0817-5528079,0817-8067836;18808175862,

  (五)资格审查

  本次比赛将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审查内容:

  1、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追加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年龄未满18岁或超过70岁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因受处罚禁赛期内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4、年龄超过六十岁者,请提前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支持参加比赛的免责声明。

  (六)缴费注册方式:

  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接到通知后的两天内将报名费(人民币3200元/队)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收到汇款后由组委会发出确认报名有效通知,未收到汇款则报名无效。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川省南部支行

  户 名:南部县文化体育局

  账 号:2315541109201020541;

  (七)报名以先报先得为原则,报名截止2012年8月30日。

  十八、报到时间:

  2012年9月21日10:00时-22日12:00时在升钟湖旅游风景区报到并参加分组抽签,开幕式时间待定。

  登记注册有效的参赛队经公示后,在报到截止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赛,所交报名费不退还。

  十九、赛后成绩查询:

  (中国钓鱼运动网)

  二十、其他:

  (一)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二)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离会时间:9月27日中午12:00前。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库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原标题:“新郎酒杯”2012第四届中国升钟湖钓鱼大奖赛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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