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肇庆《民乐杯》钓鱼比赛


2012-07-23 21:34:40  中国钓鱼人网  

 2012年肇庆《民乐杯》钓鱼比赛

  一、主办单位:民乐钓鱼场

  二、赞助单位:热心钓鱼人士“天风”赞助5支渔霸浮标用于抽奖、肇庆恒盛钓具赞助礼品25份用于抽奖、肇庆江鸟钓具赞助礼品10份用于抽奖、民乐钓场赞助大奖1-2份、礼品10份用于抽奖。

  三、比赛地点:民乐钓场。

  比赛时间:2012年7月29日(星期天)上午7:30报到,8:00抽签,8:30准时开赛。

  四、报名人数:50人。(钓场位置有限)

  五、报名费用: 60元/人。

  六、比赛项目:3.6米手竿钓罗非重量赛两场,每场60分钟。

  七、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内到赛场报到(运动员和钓具不能进入赛区,可在休闲塘调标),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饵料、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否则视为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在原钓位等候裁判员计算鱼。

  (5)比赛限用3.6米内手竿一支、(正负<3cm),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l至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6)运动员的垂钓区域在钓位的正前方,垂钓点离钓台外边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7)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8)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9)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0)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没有警告,直接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八、比赛计分排名办法:

  (1)比赛按总人数分成2个赛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2)比赛以鱼获尾数计算成绩。单场各赛区独立计分,每个运动员的2场成绩分相加为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全场大包围计分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单场小分决胜,单场小分也相同的以总尾数决胜,总尾数也相同的以抽签定排名。

  八、安全责任:凡报名参加赛事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

  九、奖项设置:

  奖励个人总成绩前八名(奖金随人数上下浮动)

  第一名:奖杯+现金400元

  第二名:奖杯+现金200元

  第三名:奖杯+现金150元

  第四名:证书+.现金100元

  第五名:证书+.现金60元

  第六名:证书+.现金60元

  第七名:证书+.现金60元

  第八名:证书+.现金60元

  十、费用支出赛后附上。

  赛后有抽奖活动!人人有份!

  联系人:高飞 13376563360

  肇庆民乐钓场

  2012年7月23日

(原标题:2012年肇庆《民乐杯》钓鱼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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