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饵料之钓鱼自制的一些注意事项和原则 转 中国钓鱼人网 一是不要装的过满,防止胀瓶。制作鱼饵的物质,大多具有相应的膨胀性。如果容器里装的过满,就可能发生胀瓶的现象,所以,必须留出一定的空间。瓶子中留出空间的多少,要根据原料当时的含水量、膨胀程度与其应有的最大的膨胀系数而定。一般是在瓶口处空出一二厘米高度的间隙,给膨胀留有充足的余地。
二是要存放阴凉干燥之处,防止变质。我们制作的鱼饵,基本上都是以新鲜的农作物的种子为原料的颗粒状素饵,如玉米粒、小麦粒、高粱粒等,制作时,有的需要生的,有的需要熟的,但无论哪种,都不会达到完全灭菌的程度。虽然泡制时都是使用高度的白酒作浸液,但由于原材料的不可绝对性,原材料对白酒一定程度的稀释作用,加上在制作过程红又不能进行后天灭菌,瓶中必然存有一定量的菌体。一旦存放之处温度较高而且时间较长,就还会出现变味甚至变质的可能。一般应存放在不高于20度的地方,长期存放的话,最好不要高于15度。
三是要避开阳光的照射,防止变色。阳光具有极强的促使物质改变其理化指标和物理性能的能力,长时间的阳光照射,就会改变鱼饵的颜色、味道,甚至造成腐败变质。即使是散射光,也会造成鱼饵品质相应的改变。所以,鱼饵应放置于光线较暗地方,条件允许的话,放在完全避光的地方最好。
四是要专瓶专用,防止混淆。储藏鱼饵的瓶子与随时使用的鱼饵的瓶子必须分开,不能用储藏鱼饵的瓶子来临时代替使用的鱼饵的瓶子,更不能将用于使用的瓶子取代用于储藏的瓶子。携带外出的瓶子,经常开启并暴露在阳光之下,难免会沾染上其他东西,在未加彻底清洗之前,已经不能作为储藏之用。所以,必须把用于使用与用于储藏的瓶子分清楚,不仅做储藏之用的瓶子要分门别类,不能混用,做使用之用的瓶子也要标记清楚,专饵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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